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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考学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7-10     

   

 

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:
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部署,深化学习教育效果,根据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考学的通知》(粤教工委组函〔2016〕24号)要求,现将在全校党员中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一、考学时间
  2016年6月20日至9月12日。
   二、考学对象
  全校全体党员。
   三、考学内容
  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。参考资料包括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(2016年版)》等,党员可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(www.gdycjy.gov.cn)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专题“党员考学”专栏进行学习。
   四、考学方式
  考试形式为网络考试,党员在考试期间登录考试系统(广东省党员教育网--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专题--“专题策划”--­党员考学”专栏),按照考试系统指引进行考试。按照指引进行考试。党员参加测试前请在“考学系统登录”界面中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在“地区(单位)”栏中选择“各地市”--“梅州”--“市直机关工委归口”,提交后即可参加考试。网络考试系统随机从题库中抽取50道题目生成试卷,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,满分100分。单次考试不限时长,答题结束后系统即时显示成绩。
   五、考学结果
  考试系统将每天自动生成统计数据,包括具体考试人数、参考率、平均分数、满分人数、满分率等。省委教育工委、梅州市委组织部、市直机关工委将定期督查考试情况,并在考试结束后对考试结果进行通报。
   六、相关要求
   (一)要精心组织。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要根据通知要求,尽快安排、周密部署、广泛宣传,确保考试精神贯彻落实到每名党员,做到应考尽考。
   (二)要落到实处。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带头参加考试,并认真组织师生党员开展学习和参加考试,力求使每一位参考党员通过学习和考试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。
   (三)要及时跟进。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要有专人及时跟进了解考试动态,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考试参考率和满分率。
   要分析总结。考试结束后,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要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统计,填写好《嘉应学院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党员考学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)分别于7月28日、8月28日、9月1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邮箱:jyuzzb@jyu.edu.cn。同时,要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,找出问题和差距,有针对性地调整和改进,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效果。
 
 
 
 
党委组织部
2016年7月10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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